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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举行“5·15”全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2-02 1 次浏览

  5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5·15”全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斌,福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秀强,介绍福建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斌先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先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秀强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每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福建公安经侦工作的关注和报道。现在,我向大家介绍2022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护航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牢记习“人民的保护神”殷切嘱托,坚持打击犯罪“零容忍”,护航发展“零懈怠”,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打经济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立足主责主业,组织并且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养老诈骗”“闽剑”系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利益、侵犯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经济犯罪。截至2023年3月,全省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629起,深入开展缉捕境外逃犯“猎狐”专项,综合绩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并且开展打击利用转移赃款行动,反洗钱绩效2022年获全国第一,我们的工作多次获公安部通令嘉奖、贺电表扬,其中破获全国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办挂牌督办的福州“4·0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价值2.2亿余元的泉州“3·1”网络制售假冒北京冬奥会队服案、厦门“309”非法经营外汇案等一批大要案。特别是聚力攻坚打击全链条、行业性、新型经济犯罪,破获了一批采用新手法、涉及新领域的新型经济犯罪案件。如福州摧毁1个通过平台推介、诱骗投资虚假电影项目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方位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坚决把公安经侦工作融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去谋划推进,自觉融入富强、创新、活力、幸福、美丽、平安“六个福建”建设战略,制定落实便民惠企措施,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树牢“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理念,组织并且开展打击涉企侵企犯罪专项行动,快侦、快破、快追赃,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348起,破获龙岩“4·2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追回受贿款物价值近3亿元。围绕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要点问题、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组织推进“昆仑”专项行动,破获假冒知名品牌、闽企商标以及侵犯商业机密犯罪案件805起,破获福州某科技公司被侵犯软件著作权案等大要案,有效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

  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强化对执法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形成监督闭环,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规范涉企案件资金冻结,推出保护善意交易、冻后主动告知、冻结申诉理等利企举措,让公安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树牢“精准滴灌式服务”理念,积极打造护企安商“亲清八闽”为企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全省规模非公有制企业、知名品牌企业警企联系制度,建立商业机密保护示范基地23个,深入省内重点企业交流座谈,帮企业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打防并举,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经济金融风险常态排查和定期会商机制,努力实现对突出经济犯罪动向和潜在风险隐患的敏锐感知预警,如破获漳州“8·2”假冒品牌电磁阀案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假冒品牌电磁阀开展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以打促防,针对破获串通投标案件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提炼规则,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整治。持续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创建活动,打造集知识产权“诉求表达窗口、检警协作平台、行刑衔接渠道、探索创新基地、司法服务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为创新福建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军营等“六进”活动,不断深化经济犯罪源头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拓展巩固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成果,一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浓厚氛围,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我们知道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事。请问福建法院在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的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近年来,福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的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全省法院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3件,判决生效22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68件,判决生效98人;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案件15件,判决生效21人。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审判程序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坚持从案件实际出发,以最严厉的处罚,有力遏制食品药品犯罪猖獗的势头。对于累犯、惯犯、共同犯罪的主犯等,依法从严惩处。加大对涉案财产追查和财产刑判处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犯罪的资本。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对于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药制售及相关活动。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省法院十分重视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确保案件审判质量。近年来,省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等单位相继制定了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检验鉴定、工作衔接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严密刑事法网,对于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通过对重大案件的督促指导,确保案件及时顺利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复杂,一定要坚持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形成打击合力。全省法院充分的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热情参加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司法建议、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涉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社会综合治理。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这样的一个问题由我来回答。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能动履职,依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守护经济金融安全。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打击借助私募基金、区块链、民族资产解冻等旗号实施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92人,起诉9887人,为稳金融、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持续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强与金融监督管理、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协作,建立完善联席会商、业务交流、联合宣传等多项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治理。持续深化反洗钱工作,全方面推进“一案双查”,在办理七类上游犯罪案件时,实现审查逮捕阶段洗钱犯罪线索摸排全覆盖,洗钱罪与七类上游犯罪起诉比全国排名前列。

  二是聚力“亲清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持续擦亮“亲清护企”检察品牌。既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利益的犯罪,也依法惩治企业自身犯罪,细化落实双向保护、平等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惩治走私、涉税犯罪,慢慢地增加与税务、海关、海警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筑牢税收和国门安全法治屏障。依法规范探索涉案企业合规,至2022年3月共办理涉企合规案件119件,有力促进涉案企业加强管理、守法经营。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鼓励创新创造,服务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注重惩防并举,协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入推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56人,起诉391人。积极地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监督线索,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9件。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明显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医疗美容领域非法行医、制假售假行为。深化治本对策研究,依托检察建议、座谈调研等方式,推进行政主任机关堵塞食药领域监管漏洞,促进社会治理。

  以上是我省检察机关打击防范经济金融犯罪的缩影。由于时间关系,我就粗略地介绍这些,有兴趣的朋友欢迎会后继续交流,谢谢大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任务”。请问公安机关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有哪些机制举措?谢谢!

  感谢记者的提问。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先期推出便民惠企助力高水平发展18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直在优化推出更多优质的便民利企措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组织开展“闽剑”系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损害营商环境优化、侵犯企业群众权益等突出经济犯罪,为投资创业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突出“三打”重点,即:重点打击侵犯我省驰名、老字号、知名地理证明商标,妨碍科学技术进步、影响创新战略的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影响企业经营的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犯罪;重拳打击整治假企业虚开、假出口骗税、假申报骗补等虚开骗税犯罪。同时突出“三快”措施,即:建立重大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实行“首接负责制”,高效处置企业报警求助;快侦快破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对重大侵企案件施行挂牌督办;涉案财物快查冻,赃物线索快溯源,挽损受理快处置,千方百计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持续深化护企安商“亲清八闽”为企服务,设立经侦警务联络站(室、点)和知识产权保护站,常态开展企业走访,及时梳理企业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化个案风险回溯,查找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开展风险提示。各地根据本地产业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推行“一地一品牌”区域特色服务机制,做实线上预警、线下排查,第一时间为公司可以提供防范建议,切实加强风险企业的监测治理和优质企业的协同服务。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不断的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既有执法尺度、又有执法温度。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开展执法巡查、信访核查、个案评查和专项整治等“三查一治”,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反映期待,有效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谢谢!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的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近年来,养老诈骗类违法犯罪多发高发,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党中央在去年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请问福建法院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哪些举措和成效?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养老诈骗犯罪,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老百姓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要紧事”“揪心事”“烦心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福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稳妥推进后续常态化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依法从严打击,全力追赃挽损。聚焦六类违法犯罪,通过专案攻坚,稳步推进精准打击,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剥夺再犯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115件456人,重刑率28.7%,罚金适用率达100%。着力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完善审执无缝对接机制,综合运用“案件提前介入、财产预先评估、加快财产处置、深化司法救助”等措施,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追赃挽损1.34亿余元。

  二是强化宣传警示,营造反诈氛围。探索建立“新闻发布+集中宣判+网络直播”宣传新模式,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先后发布2批共14个典型案例;组织全省6地市对14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对犯罪分子形成较为强大震慑;开展专项行动网络直播,人民日报等全国40余家主流媒体平台跟进报道,形成了全媒体传播效应。线上线下联动,通过传统新闻媒体报道、发布新媒体视频、现场宣讲、制发宣传册等形式,开展涉老反诈宣传,宣传覆盖人群达2000余万人次,着力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是坚持协同推进,巩固整治效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犯罪成因规律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不断健全防范养老诈骗犯罪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0份,着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案件风险防控,统筹做好依法打击犯罪、防范化解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做好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听取被害人和集资参与人的诉求,帮助答疑解惑,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件的底线。谢谢!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经济犯罪呈现链条化、隐蔽化、跨境化等新特点,特别是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请问检察机关在打击这类犯罪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钱袋子”关乎老百姓幸福生活,近年来随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发展,经济犯罪手段也随之“迭代更新”,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守护群众“钱袋子”,强化协同履职,推进经济犯罪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境内外一体化治理。

  一是强化全链条打击,多点攻坚确保惩治到位。自觉将打击经济犯罪与平安建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工作融合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等犯罪321人,起诉809人,形成有效震慑。聚焦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治理难题,积极构建省检察院主导、市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办的三级联动办案模式,强化案件督办指导,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策略,确保打击到位。

  二是强化全流程追赃,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把追赃挽损工作放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突出位置来抓,贯穿到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核检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要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案财物去向,补侦、续侦提纲应列尽列追赃挽损意见,推动有效查扣涉案财产。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各层级嫌疑犯积极主动退赃退赔。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计追赃挽损4亿余元,有效为被害人挽回损失。

  三是强化全方位整治,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深入探析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成因、危害,有的放矢提出对策建议,助力有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互联网空间治理,加强个人隐私信息司法保护,协同有关部门整治网络非法窃取、收集、出售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极力阻断网络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通道,切实维护网络安靖、线下平安、人民安宁。慢慢地增加经济犯罪普法宣传预防,依托线上线下融媒体宣传平台,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筑起防范经济犯罪的“防火墙”。

  随着科技的发展,经济犯罪的作案方式手段往往令人防不胜防。请问公安机关在普及经济犯罪防范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有哪些举措?谢谢!

  我来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感谢福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的提问。公安工作连接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百姓平安幸福。公安经侦部门坚持源头治理,部署推进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力,努力从源头阻断和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

  一是聚合力,源头治理“增效能”。为整合治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惠及百姓民生,主动将公安经侦部门的防范宣传工作拓展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治理行为,依托11家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10个“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深入开展“平安行”活动,形成矩阵式、规模化防范宣传效应,积极构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立体化共治格局。

  二是多举措,贴近百姓“解民忧”。聚焦养老、涉众、侵权假冒等关系社会民生和企业安全的问题,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精选典型案例,共同编发《经济犯罪预警防范提示集萃》,揭示犯罪手法特点,做好风险防范提示;精心设置题库,举办防范经济犯罪知识网络有奖问答,加强线上互动;组织并且开展经济犯罪防范知识进高校、进社区等“平安行”活动,帮助群众远离不法侵害;我们还会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在福州承办全国第14届“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会场活动,特别节目今天将在人民网等主流媒体播出。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并且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云访谈、举办连线直播等形式,传播防范知识,发布风险提示,提高公众识别防范经济犯罪能力。

  三是齐联动,矩阵宣传“浓氛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期间,省公安厅联合有关部门制作张贴主题海报,拍摄《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共创和谐美好生活》《五月的守护》等防范宣传视频,线上线下播放超千万次。在省委政法委“清朗天空”微信公众号、“福建警方”融媒体平台、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在城市楼宇外立面、公共电子屏、公交地铁屏幕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宣传推广。在《人民公安报》《福建法治报》推出专版,展示福建经侦护航发展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及警方提示,普及防范知识,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感谢张斌先生的回答,今天的现场答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记者朋友们若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现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的采访。

  福建举行“稳经济 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专场(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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