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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1 次浏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海陵区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加快我区餐饮场所瓶装燃气改管道天然气和电力建设(以下简称“瓶改管、气改电”),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上的水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应改尽改、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助促、联动共推”的工作机制,即日起至2024年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首期改造,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全面完成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改造任务;进一步加快管道覆盖织密建设速度,2024年底前,力争完成新建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对部分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优先引导实施“气改电”,鼓励建设“全电厨房”。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镇街、各部门和管道燃气企业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边动员、边推进的工作原则,同步开展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协议签订、进场施工等相关工作。

  (二)首期改造阶段(2024年5月底前)。各镇街会同燃气企业根据摸排情况,按照“能改尽改、应改尽改、宜管则管、宜电则电”的原则,合理制定改造工作规划,2024年5月底前力争完成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改造任务;对部分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优先引导实施“气改电”。区商务局、住建局积极协调推进,落实优惠补贴政策。

  (三)全方面推进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各镇街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时限,有序对“瓶改管、气改电”开展全面攻坚,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多维度、叠加式的联动合力,加大“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区住建局要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市政管网建设,织密主城区、中心镇区、居民小区管网,有序向农村扩面。2024年底前,力争完成新建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2月)。加强完善提升“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固化规章制度。建立“网格化巡查教育、属地负责人按时进行检查、餐饮场所主管部门随机抽查、燃气专委会飞行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拟定计划。各镇街按照辖区实际,以餐饮集中区域优先、分片实施的原则拟定本地“瓶改管、气改电”实施计划。

  (二)方案设计。管道燃气企业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对符合安装条件的进行实施工程的方案设计。

  (三)进场施工。完成实施工程的方案后,管道燃气企业与餐饮商户统一签订施工合同,组织专业队伍进场统一施工。

  (四)点火通气。“瓶改管”施工结束后,属地镇街会同管道燃气企业开展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通气。

  注:“气改电”外部公用设施改造(至表箱)由供电公司设计、实施,内部电气化改造及相关灶具更换由用户自行设计、实施。

  1.瓶改管:按照最大设计流量为4Nm³/h(G4表具)、6Nm³/h(G6表具)、10Nm³/h(G10表具)、16Nm³/h(G16表具)建设费用收费,标准分别为14200元、23300元、31500元、38000元。建设费用包含红线内管道施工、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电磁阀、表具表箱等安装费用及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

  2.气改电:外部公用设施改造(至表箱)费用由供电公司出资,内部电气化改造及相关灶具更换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范围内实施管道天然气或电力厨房改造安装的合法合规餐饮场所。

  1.瓶改管:采取由“用户承担建设费用的30%,管道燃气公司承担建设费用的30%,政府承担建设费用的40%”的补贴政策。

  “瓶改管”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设施(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装置的总称)要具有信息远传功能。

  1.瓶改管:各阶段实施完成后,由管道燃气企业统计汇总提出申请,经属地镇街核定后报区商务局、住建局复核,再由区财政局向区住建局下达资金指标,区住建局拨付给各镇街,最终由各镇街拨付给管道燃气企业。

  2.气改电:各阶段实施完成后,由用户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经属地镇街核定后报区商务局、住建局复核,再由区财政局向区住建局下达资金指标,区住建局拨付给各镇街,最终由各镇街拨付给用户。

  区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属地镇街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推进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区住建局:履行区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成立“瓶改管”工作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牵头各属地板块、各部门有序推进“瓶改管”工作,及时做好进度统计、信息上报、督办通报;督促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加强工程进度、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协调市住建局对“瓶改管”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的市政设施、绿化开挖提供支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对“瓶改管”施工涉及的公路、航道审批提供支持,对公路、航道赔补偿款给予政策优惠;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对审核好的“瓶改管、气改电”补贴资金进行拨付,对完成的项目做好资金绩效评价。

  区城管局:负责对“瓶改管”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施工保障,对管网建设中涉及的违建依法进行查处。

  区商务局:落实餐饮经营户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向餐饮商户进行“瓶改管、气改电”政策宣传,督促和配合各镇街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对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不符合“瓶改管”条件的商户实施“气改电”。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依法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未经临时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海陵分局:负责“瓶改管”推进中相关违法阻挠事件的立即处理,做好施工涉及的交通组织保障;加大“黑气”打击力度。

  海陵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负责做好辖区内餐饮商户“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的组织推进,发动餐饮商户实施“瓶改管”,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实施“气改电”,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配合道路开挖手续的办理;配合施工道路修复、绿化补偿和余土清运等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关键举措,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建立“瓶改管、气改电”工作专班,明确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对表销号,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 加强联动合力。各镇街、各部门和燃气企业、供电公司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定期工作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区各有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等相关审批上要给予支持,对照各部门监管执法职能,督促餐饮商户积极努力配合实施,做到相互支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导。区安委办、城镇燃气专委办要动态掌握“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的实施进展,加强督查指导,将“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瓶改管、气改电”工作落地见效。各镇街于12月31日前填写并报送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街道(乡镇)负责人联系表(附件1)、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计划表(附件2),并每月1日前填写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进度汇总表(附件3)、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进度明细表(附件4),报送至区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邮箱:,联系电线.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街道(乡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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