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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燃气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15 1 次浏览

  网站消息,近期,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燃气灶具、燃气软管(橡胶、塑料软管和波纹软管)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本次共抽查燃气灶具、燃气软管(橡胶、塑料软管和波纹软管)等29种产品201批次。其中抽查生产领域14家16批次,抽查流通领域166家185批次。经检验,生产领域5家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31.3%,流通领域20家2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4%。

  (一)燃气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CO 浓度(α=1,体积分数)(室内型)、温升、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燃气导管、熄火保护设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熄火保护设施项目不合格。

  (二)燃气软管(橡胶、塑料软管和波纹软管)。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结构与尺寸、标志耐擦性、软管气密性、软管耐压性、软管抗拉性、包覆层耐液体性、包覆层阻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结构与尺寸项目不合格。

  (三)液化石油气调压阀。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口连接和尺寸(手轮外径、手轮宽度)、出气口连接和尺寸(软管连接接头外径)、过流切断安全保护装置、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关闭压力、出口压力项目不合格。

  (四)可燃气体探测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一般要求、量程指示偏差、响应时间、预热期间报警、电压波动、报警动作值、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报警重复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一般要求、报警动作值、方位、报警重复性、高温(运行)试验项目不合格。

  (五)电饭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六)电风扇。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风扇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 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耐热、耐燃、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非正常工作、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噪声限值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七)电暖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八)电热毯。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非正常工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九)电水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十)儿童电动玩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识的清晰耐用性能检验、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耐潮湿、机械强度、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室温下的电气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一)耳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书、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端子、外接软线、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机械强度、故障条件:发热、故障条件:电击危险、元器件、绝缘要求、机械固定、机械危险、接线端子、控制器和极性标志、电源、物理特性、线材和接插件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二)电动工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883.201-2017《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T3883.1-2014《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耐热性和阻燃性、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发热、螺钉与连接件、不正常操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三)吸油烟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别的条件》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螺钉和连接、耐热、耐燃、噪声、非正常工作、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四)家用和类似用途开关、插座和转换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099.1-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耐热、螺钉、载流部件的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软缆及其连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五)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6917.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规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电击保护、温升、耐异常发热及耐燃性、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的可靠性试验、标志的耐久性试验、连接外部铜导线的螺纹型接线端子的可靠性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介电性能和隔离能力、耐热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六)节能灯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七)节水型花洒。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23447-2009《卫生洁具淋浴用花洒》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品质、镀层质量、机械强度、整体抗拉性能、旋转连接性能、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项目不合格。

  (十八)节水型坐便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6952-2015《卫生陶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品质、最大允许变形、尺寸允许偏差、吸水率、便器用水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十九)车用润滑油、发动机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运动黏度、黏度指数、倾点、水分、泡沫性、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碱值、硫酸盐灰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车用尿素水溶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9518-2013《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一致性确认、标识、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尿素含量、密度和折光率项目不合格。

  (二十一)机动车制动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液体稳定性、低温流动性和外观、蒸发性能、容水性、液体相容性、防锈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二)机动车刹车片。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5763-201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有害成分限量(镉、六价铬、铅、汞)、摩擦性能、标志、包装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三)防冻液。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9743.1-2022《机动车冷却液第1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颜色、气味、密度、冰点、沸点、pH、水分、氯含量、对汽车有机涂料的影响、泡沫倾向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四)电瓶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整车标志、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把立管和鞍管(把立管安全线)、把立管和鞍管(鞍管安全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安装)、电气装置、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合格。

  (二十五)电瓶车车用蓄电池。本次监督抽查依据T/ZJXDC001-2021《电瓶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外观尺寸、2hr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快充能力、耐振动能力、过充电、外部短路、机械冲击、不一样的温度下的容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六)电瓶车充电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T/TCDZ 0001-2019《电瓶车用蓄电池充电器》、QB/T2947.1-2008《电瓶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QB/T2947.1-2008检验测试的项目: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过载保护、机械强度(冲击试验)、布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T/TCDZ 0001-2019检验测试的项目: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冲击试验)、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熔断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七)安全帽。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帽箍、吸汗带、下颏带尺寸、帽壳、部件安装、质量、帽舌、帽沿、佩戴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帽壳内突出物、通气孔、下颏带强度、附件、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阻燃性能、侧向刚性、耐低温性能、耐极高温性能、电绝缘性能、防静电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八)天然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8047-2017《车用压缩天然气》、GB17820-2018《天然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高位发热量、总硫、二氧化碳、氧气、水、气味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

  (二十九)过度包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混装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是包装空隙率、混装要求项目不合格。

  附件:2023年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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